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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类 皮革和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和阳伞; 手杖;鞭

第十七类 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不属别类的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

第十六类 纸和纸板,不属别类的纸和纸板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

第十五类 乐器。 【注释】 本类尤其包括: ——机械钢琴及其附件; ——八音盒; ——电动和

第十四类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

第十三类 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 【注释】 第十三类主要包括火器和花炮产品。 本类尤

第十二类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注释】 本类尤其包括: ——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

第十一类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注释】 本类尤其

第十类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注释】

第九类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

第八类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注释】 第八类主要包括各种行

第七类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

第六类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

第五类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

第四类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

第三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

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

第一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

第十九类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注

第二十类 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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