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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打破“驰名商标”规范地板市场发展

发布时间: 2014-05-28 17:34:19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地板行业存在着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只要是品牌化操作的地板产品一般都有“驰名商标”傍身,几乎到了不“驰名”无以成品牌的地步。而随着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的正式施行,这一现象将得到终结。

在新《商标法》六大具体修改点中,重新界定“驰名商标”的性质,是最令人瞩目的内容。在此之前,国家对“驰名商标”管理上存在的较大缺失和漏洞,导致了“驰名商标”有利可图,逐渐让本应在发生商标争议或商标侵害时产生作用的“驰名商标”,变为各行各业宣传和盈利的工具。新法中“禁止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规定。明确了“驰名商标”的去商业化,可谓正本清源。

新商标法打破“驰名”标配 逐步规范地板市场

对于新《商标法》的这一改变,不但可以理清“驰名商标”的具体属性问题,也可以对市场竞争进行相当程度的规范,无论是对地板行业,还是其他行业而言,其意义都是重大的。作为地板企业自身,首先应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不再以“驰名商标”作为宣传工具,同时继续精确把握消费者的需求,用产品和服务来提升品牌质量,获取消费者公认的真正“驰名”。“驰名商标”不能再用于广告宣传对于地板企业来说并不是损失,我们应该了解,它并不是真正消失,而只是回到了它本来应该处在的位置之上——驰名商标不是一个荣誉概念,而是一个法律概念。

众所周知多数企业在申报“驰名商标”时的初衷,主要就是用于宣传推广,以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品牌可信度,而往往忽视了其法律意义。对于这样本末倒置的现象,其产生的原因一是企业对“驰名商标”的真正含义不够了解,再者就是“一切为营销服务”的功利化思想在起着作用,从而忽视了社会责任,任由“驰名商标”走向变味。

对于此类怪状,地板行业很多有识之士以及品牌理念出众的企业早已看到了问题的所在,并试图通过自身的努力在能够影响的范围内进行调整,比如在广告宣传时少一些夸夸其谈的自吹自擂,多一些产品功能的介绍和服务品质的承诺,以真实的利益打动消费者。强化产品品质的提升,研发全新的技术以提高消费者的使用体验,通过积累口碑的方式形成事实上的、真正意义上的“驰名商标”等。

地板企业的长期发展应以诚信为根本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就品牌美誉度来说,“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都不如质量过硬的产品和服务更加有效。在正常的市场机制里,的确应有“驰名商标”,但这不是机构颁发的荣誉,而是消费者的“口碑”赋予的。企业的产品与服务质量才是商标是否“驰名”的唯一标准。优良的产品品质、出色的产品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作为圣达地板发展的基石,它们给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其产生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是巨大的,这才是商标之所以“驰名”的最重要基础。

企业要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彻底改变观念,从寻找荣誉卖点转变到谋求品牌综合实力上来。对此,地板企业应该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企业要想把品牌做大做强,走得更为长远,就应该放下“虚名”,实实在在地在产品和服务上做实事、下苦功,只要用实力说话,市场和消费者自然会懂。

在新《商标法》的引领下,地板企业应该满怀信心,相信在摆脱了“驰名商标”的“羁绊”后,依旧坚持在产品、服务上的创新与投入,在装饰风格上的精准定位和开发,这样的地板企业品牌一定能够更加“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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