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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商标监管 力创中国品牌商标

发布时间: 2014-04-09 11:51:38

商标的注册争夺一直是市场上的一个不好的现象,那么是否有相关政策来纠正这样的现象呢?

“一些品牌发展壮大后,希望能够创建中华民族的世界名牌,在国际上享有相当的知名度,但我觉得还需要对现行商标监管规则进行完善。”履职12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3月2日做客新华网全国两会特别访谈时如是表示。为此,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对民族品牌进行甄选,对有可能成为世界品牌的商标进行防御性保护,防止该商标在其他门类下被抢注。

    宗庆后提及的“规定”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第十三、十九及二十条,即“第十三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业务分类表按类申请”“第十九条,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第二十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他表示,由于我国商标注册的商品分类很细,有几十个类别,一千多个小类,数万种商品,企业不可能花费高额的费用将其驰名商标在每个类别中、对每种商品一一申请注册(即便这样做,还会面临《商标法》所规定的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这样的分类制度,就造成了很多企业和个人在与驰名商标所在类别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抢注与驰名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比如我们的食品饮料行业,我们做的品牌是娃哈哈,但其他行业也可以做娃哈哈品牌,如果各行各业都做了娃哈哈品牌,那最后娃哈哈到底是什么就没人知道了。”
    据了解,娃哈哈旗下的商标“营养快线”就曾遭到他人在其他商标品类中抢注。娃哈哈旗下的“营养快线”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分类中属第32类,品类名称为不含酒精的饮料;而被抢注的商标所属品类为第29类,品类名称为豆奶(牛奶替代品)。如不深入了解,消费者很难获取上述细节,加之仿冒产品从外形上又与娃哈哈生产的“营养快线”相似,这些对于驰名品牌的发展极为不利。
    宗庆后强调,打造中华民族的世界品牌,仅靠企业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目前尽管《商标法》已经有驰名商标的相关规定,但在保护力度和措施上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我建议国家选择一些具有很高知名度并且有希望发展成为世界名牌的商标予以全类别的保护,不准其他企业和个人在任何类别上注册与驰名商标相类似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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